一、毗鄰基地為住宅區者,不得申請。 二、路口轉角、公車站亭、捷運出入口周邊十公尺範圍;地下街、地下道及陸橋出入口周邊三公尺範圍。但經相關單位會勘視當地情況同意縮減限制範圍者,不在此限。 三、人行道植栽帶、設施帶、自行車道、機車停車區及行人穿越道口區域。但經相關單位會勘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