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配合科A660160)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名額:1
上網期間:113年11月14日至113年11月21日
一、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學歷以上畢業。
(三)具備Excel、Word等電腦基本操作應用能力。
二、工作項目:
(一)集會遊行申請及相關業務(含民眾申請及市府或其他相關單位協調活動)。
(二)加班(差勤)費核算。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
四、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意者請於113年11月21日前將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nco.gov.taipei/)/公告資訊/徵才快訊/該職缺下載)身分證及學歷等證明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處承辦人信箱(cz_pres@gov.taipei),並來電確認是否已收件,或郵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6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電子郵件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配合科A660160)」,郵寄者以郵戳或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請將前開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合成PDF檔上傳至該系統。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呂先生02-27208889轉8122。
(二)應檢附資料:
1.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nco.gov.taipei/)/公告資訊/徵才快訊/該職缺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三)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四)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預定進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止。
(六)經面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於指定日期前報到,錄取人員報到時應持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驗證,未合格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薪資待遇:依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280薪點支給,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八)本次甄選錄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
(九)本案錄取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學歷,若有資格不符情形,經本處查核發現後,一律取消進用資格;錄取人員,應自機關進用通知送達次日起算30日(含例假日)內辦理報到,逾期視為放棄錄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