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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事務技工2名(預計114年1月16日後出缺)

職稱:事務技工

名額:2名

上網期間:113年11月11日至113年11月25日

 

資格條件:

  1.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之工友、技工或駕駛。
  2. 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與嗜好者。

工作項目:

  1. 公文點收、分文、登記及檔案管理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前將調僱意願表及甄選履歷表(需含最近3年考核、獎懲資料,學經歷影本)各1份郵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6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技工」,以郵戳或貨運業者收件章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本處承辦人信箱(br3196@gov.taipei,主旨註明「應徵事務技工」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已收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相關表件請至本處網站(http://nco.gov.taipei/)/公告資訊/徵才快訊/該職缺項下載。
  2. 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者,不另通知。
  4. 預定進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
  5.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陳宜卓02-27208889轉8123
  6. 薪資待遇: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約新臺幣35,750元至38,110元。

備註: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時間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2. 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
  3. 經本府專案列管限制轉調之新僱專案技工、專案工友及駕駛,不得參與本府職工移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