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府工新字第11330590561號
依本府113年6月18日府工新字第11330558451號公告續處 。
一、旨揭會議紀錄九、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含前場公聽會),編號3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欄位原登載為「陳○岩」,應更正為「陳○忠」。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網站、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大同區國順里辦公處及適當公共位置、張貼現場。三、公告時間:15日(自民國113年6月28日至民國113年7月12日 )。
一、旨揭會議紀錄九、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含前場公聽會),編號3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欄位原登載為「陳○岩」,應更正為「陳○忠」。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網站、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大同區國順里辦公處及適當公共位置、張貼現場。
三、公告時間:15日(自民國113年6月28日至民國113年7月12日 )。
113-06-28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