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2月29日辦理113年度「桂林路65巷道路興建工程」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113年3月13日府工新字第11330221651號公告)更正如下:
(一)會議紀錄七(二)、「…道路長約53公尺,寬6公尺,面積約459平方公尺…」,更正為「…道路長約53公尺,寬6公尺,面積合計約318平方公尺…」。
(二)會議紀錄八(一)(1)3.「…現況土地作為道路使用,無弱勢族群居住,俟本道路用地取得將增加交通順暢性,對生活型態將有助益…。」,更正為「…本道路開闢可改善環境,有效提升消防安全,並提供身障族群更寬敞之通行環境,在出入交通安全上更為便利,對生活型態將有助益。另工程範圍內經查有部分身心障礙者,屆時除將函請社會局依相關規定協助外,如有符合「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21條及22條相關規定之建物所有權人,本處將依上開規定協助辦理後續安置及補償事宜。」。
(三)會議紀錄八(二)(2)及八(三)、「…本案道路為寬6公尺、總長約53公尺之計畫道路,工程範圍面積合計約459平方公尺,私有土地面積約133.1平方公尺,約占道路總面積29%。…」,更正為「…本案道路為寬6公尺、總長約53公尺之計畫道路,工程範圍面積合計約318平方公尺,私有土地面積約127.92平方公尺,約占道路總面積40.23%…」。
二、113年4月19日辦理旨案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113年5月17日府工新字第11330440701號公告)更正如下:
(一)會議紀錄八(一)(1)3.「…現況土地部分作為道路使用,倘經調查有弱勢族群居住,將訂定安置計畫,無弱勢族群居住,俟本道路用地取得將增加交通順暢性,對生活型態將有助益。…」,更正為「…本道路開闢可改善環境,有效提升消防安全,並提供身障族群更寬敞之通行環境,在出入交通安全上更為便利,對生活型態將有助益。另工程範圍內經查有部分身心障礙者,屆時除將函請社會局依相關規定協助外,如有符合「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21條及22條相關規定之建物所有權人,本處將依上開規定協助辦理後續安置及補償事宜。」。
(二)會議紀錄八(二)(2)及八(三)、「…本案道路為寬6公尺、總長約53公尺之計畫道路,工程範圍面積合計約318平方公尺,私有土地面積約133.1平方公尺,約占道路總面積42%…。」,更正為「…本案道路為寬6公尺、總長約53公尺之計畫道路,工程範圍面積合計約318平方公尺,私有土地面積約127.92平方公尺,約占道路總面積40.23%…。」。
(三)會議紀錄九、「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無。」,更正為「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
三、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網站、臺北市萬華區公所、萬華區福音里辦公處及適當公共位置、張貼現場。
四、公告時間:14日(自民國113年8月16日至民國11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