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橋引橋拆除工法變更及北門古蹟保護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聯絡人:郭俊昇
- 聯絡資訊:0963562705
有關本市議會李慶元議員指稱忠孝橋引橋6天拆光,官商掛勾詐領工程費,古蹟慘遭震動蹂躪一事,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說明如下:
忠孝橋引橋拆除工程,原有規劃採分區拆除方案,施工期為105年2月7日至105年3月20日假日施工,工期時間較長,為減少工程對市民生活的影響,故採全區同步封閉拆除方案,並利用105年春節期間進行拆除。
本工程原設計拆除工法,將忠孝橋引橋區分為6個分區進行施工,採盤鋸、鍊鋸切割或破碎機打除方式辦理招標,工程招標內容並允許廠商提送替代方案辦理施工,即依工程招標公告第17點及工程採購補充投標須知第55條規定「前項廠商所提替代方案,如經監造單位工程司審查,優於本工程原採購工期、效益者,得與機關協調不高於原契約價金計價,或依契約約定檢討」辦理。施工廠商於投標所提服務建議書即依前項規定提報橋梁拆除工法調整,並於得標後提送替代方案差異分析,經監造單位審核符合契約約定後,由本處同意核定,相關衍生新增費用部分則由廠商自行吸收,工程費用無詐領情形。
本工程分為6個分區同步施工,各分區拆除工法說明如下:第2、5、6分區維持原打鑿方式施工,無辦理拆除工法變更;第1及3分區原為盤鋸及鍊鋸切割及70-79kw開挖機破碎,改為300-400kw開挖機及鋼牙剪等大功率機械剪切初步破碎;第4分區位於北門周邊,考量古蹟保護,減少施工震動造成古蹟損壞,維持盤鋸及鍊鋸切割並輔以300-400kw開挖機及鋼牙剪等大功率機械剪切初步破碎。
本工程為避免拆除施工影響北門古蹟完整保存,爰於近古蹟之橋梁拆除採以機械切割工法,減少施工振動影響;鋪設鐵板,保護地表設施;架設鋼架隔屏,阻隔施工中碎石損及北門古蹟;及於北門古蹟、台北郵局、交通局鐵道部、三井倉庫等文化資產附近實施安全監測,觀測施工期間是否有沉陷、傾斜或裂縫情形。施工過程經由各項減震、隔震等保護作為,監測數值均在警戒值範圍內,並無造成古蹟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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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橋引橋拆除情形一(北門周邊吊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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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橋引橋拆除情形二(北門周邊吊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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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橋引橋拆除情形三(北門周邊切割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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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橋引橋拆除情形四(北門周邊吊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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