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新建工程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新建工程
一、工程緣起
大同分局現址建築建立於昭和八年(民國22年)為臺北市北警察署,為近代臺灣鋼筋混凝土建造發展初期的代表作品,內部保有當年所建之拘留所 及水牢,呈現日據時期警署的特殊空間。
87年大同分局現址建築經本府列為市政三級古蹟,因現有建築物老舊,且組織編制增加,空間已嚴重不敷使用,因此在大同分局後方,重新建築大同分局新館。並於92年本府核定,俟大同分局遷建後,於現址交由文化局設
立「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以活化古蹟,配合本計畫興建新大同分局大樓。
二、工程簡介
本建築工程為地下三層、地上十樓鋼筋混凝土構造物,基地面積:5655㎡,建築面積:2231.10㎡,總樓地板面積12294.37㎡。本工程施作完成後,未來容納分局138人,派出所41人,警備隊80人。興建完成後將提供大同分局、派出所及警備隊之辦公、寢室、備勤室、相關附屬空間及特殊需求空間使用。本工程於98年12月1日開工,業於101年3月26日竣工。
三、工程團隊
(一)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二)設計單位:丁文正建築師事務所
(三)監造單位:丁文正建築師事務所
(四)施工廠商:成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特雍工程股份公司
宜昌空調工程股份公司
四、工程效益
(一)疏解大同分局行政辦公處所之空間不敷使用之窘境。
(二)營造出友善、親切的民眾洽公環境。
(三)提升為民服務的空間品質。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